各二级学院、2022届毕业生:
根据《关于设立和发放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的通知》(陕人社发〔2013〕37号)、《做好2014年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陕政办〔2014〕6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陕政发〔2015〕26号)、《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19〕470号)和《陕西省西咸新区人社民政局陕西省西咸新区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陕西咸人社民函〔2021〕22号)等文件精神,现将bat3652022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学籍在bat365在线平台网站登录的2022届毕业生,在毕业学年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满足下列6类中任意1类的毕业生即可申请:
(一)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
(二)低保家庭毕业生;
(三)身有残疾毕业生;
(四)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
(五)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
(六)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
已明确毕业后继续升学、出国出境以及暂无就业创业愿望的毕业生,不列入补贴对象;求职创业补贴每人只能申领一次,不可重复享受。
二、补贴标准
求职创业补贴一次性发放,补贴标准为每人1000元。
三、毕业生个人申请材料
1.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申请材料:
(1)《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复印在1张A4纸上);
(3)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
(4)由学校统一出具的《获得国家助学贷款证明》(附件3),含获得国家助学贷款人员花名册(资助中心盖章)。
2.低保家庭毕业生申请材料:
(1)《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
(2)《毕业生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原件(附件2),需要有县(区)及或县(区)级以上民政部门盖章;
(3)家庭户口本复印件(证明本人与低保证持有人的关系);
(4)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复印在1张A4纸上)。
3.身有残疾毕业生申请材料:
(1)《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
(2)县级及县级以上残联出具的本人残疾证明或残疾证(含首页、照片页及残疾等级页)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复印在1张A4纸上)。
4.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申请材料:
(1)《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
(2)县级及县级以上扶贫部门出具的《毕业生所在家庭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证明》原件(附件4);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复印在1张A4纸上);
(4)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与毕业生关系证明(提供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或由当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
5.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申请材料:
(1)《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
(2)县级及县级以上残联部门出具的家庭成员残疾证明或残疾证(含首页、照片页及残疾等级页)复印件;
(3)县级及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贫困家庭证明》(附件5)原件;
(4)贫困家庭与毕业生关系证明(提供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或由当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
(5)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复印在1张A4纸上)。
6.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申请材料:
(1)《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
(2)《特困人员毕业生证明》原件(附件6),需要有县(区)及或县(区)级以上民政部门盖章;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复印在1张A4纸上)。
按申请对象类型提供相应材料,若出现类型重复时,优先以“享受过国家助学贷款”申请。
四、申报程序
(1)符合条件的bat3652022届毕业生将申请材料交各学院行政办公室。
(2)各学院对申请补贴的毕业生的资质进行审查核实,并汇总填写电子版《2022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人员花名册》(附件7),与学生申请材料一起于2021年6月25日前报送就业实训处。
(3)就业实训处负责全校申请材料及数据的初审,将确定的享受补贴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在bat365就业信息网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将数据和相关材料上报西咸新区人社民政局审核。
五、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普及宣传,及时组织符合条件的2022届毕业生进行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并集中收集汇总申报材料。
(2)求职创业补贴审核严格,请按照相关要求出具证明材料。
(3)各学院做好组织有序、工作透明、材料规范、报送及时,毕业生和各学院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4)各学校要严格按照要求,把好审核关,对于毕业生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及时退回并告知原因。对虚报、冒领等套取国家资金的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将追究法律责任。
bat365在线平台网站登录就业实训处
2021年6月7日
附件2:毕业生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