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行2009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6-09 浏览次数:

 

关于进行2009年生源地信用

助学贷款预申请的通知

 

家庭经济困难同学:

已通过学院2009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格审核的陕西籍同学,请于6月20日前,本人或家人持《陕西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到家庭户籍所在县/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预申请工作。因各县/区开展此项工作时要求不一,具体情况询当地县/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因各省开展此项工作进度、具体要求不一,欲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外省籍同学抓紧时间咨询家庭户籍所在县/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对方要求在放假前到学院学生处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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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