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及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10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办公室: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及相关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切实做好2021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国家助学贷款续贷工作

6月底前组织有续贷需求的在校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在线服务系统填写续贷声明,提交续贷申请(要求150字以上),原则上前一年获得贷款的在校学生今年都可继续申请贷款。

二、认真完成毕业确认工作

在毕业生离校前组织贷款毕业生签订《2021年还款承诺书》,并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在线服务系统更新个人信息,完成毕业贷款确认(参照bat365官网登录入口资助中心下发的相关毕业确认操作流程);同时告知学生每年12月20日为还款最后期限,本人联系方式若发生变化,要及时通知本人贷款的生源地县级学生资助中心。

三、扎实推进“共产党员+资助”系列育人活动

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共产党员+资助”系列育人活动。6月14日前向资助管理中心择优推荐典型事迹材料和短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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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日

附件1:2021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承诺书.doc

附件2:助学贷款毕业确认方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