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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启动2021年特岗计划 5月25日起发布招聘信息
2021-05-19

       近日,陕西省委编办、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医保局等五部门联合下发通知,部署启动2021年陕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简称陕西特岗计划)。2021年陕西特岗计划的实施范围主要是陕西脱贫地区(原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原“两基”攻坚县和革命老区县的乡镇以下学校。全省10个设区市的74个原贫困县区计划补充特岗教师533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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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规定,2021年陕西特岗计划招聘对象以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为主,可适量招聘高等师范专科毕业生。要求招聘人员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或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及不良就业记录,志愿服务农村教育;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1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未就业或与原就业单位解除了劳动(聘用)合同,符合本次招聘条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或社会人员。

陕西省要求各市、县和有关高校成立农村特岗计划实施工作组织机构,确保特岗计划顺利推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负责牵头制定本地特岗计划岗位设置标准和公开招聘办法,按照省上要求组织招聘及岗前培训,落实特岗教师的教学岗位、编制和待遇,加强对特岗教师的服务管理和调配交流。

陕西省定于5月25日起在陕西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jyt.shaanxi.gov.cn/)、人社部门网站、教育部“24365校园招聘”平台等发布招聘信息。6月15日10:00起至6月21日18:00期间开通“陕西省特岗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网址:tgjs.sneducloud.com,以下简称“陕西特岗系统”),接受考生注册报名,填报岗位志愿,每人限报一个岗位。6月15日10:00起至6月24日18:00为各地资格初审时间(其中:6月24日10:00—18:00为各市志愿调配时间)。陕西省强调,凡在校或工作或待业期间受到过纪律处分,有不良就业记录的,以及各类基层服务期截至2020年8月31日未满者,或服务期内有一次考核不合格者不能报考。

陕西省特岗教师招聘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笔试包括教育理论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科,由陕西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各市承担考试考务及相关工作。全省打印准考证时间为7月5日10:00起,统一笔试时间为2021年7月11日(星期日)。

陕西省要求,面试结束后,各地要按规定组织体检、考察,确定拟聘人员,并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确保8月15日前全部完成。为100%完成今年特岗计划招聘工作,各地不得因岗位报名不足削减或取消岗位,应结合实际进行调配,原则上岗位调整由县区教育局牵头负责、人社局配合;确因多种因素导致无法完成的岗位,交由市特岗办在县区间统筹调配,确保不漏一岗。

陕西省要求,各地要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招聘工作,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确保有不少于20%的比例用于思想政治、体音美、英语、信息技术等紧缺薄弱学科教师补充,优先保障原深度贫困地区和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教师补充。要加强统筹协调,确保招聘计划100%完成,确保新录用特岗教师及时到岗任教。要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程序,严把选人标准和质量,严禁在有合格师资来源的情况下“有编不补”,逐步解决有编难补、缺人难进问题。

陕西省指出,特岗教师三年聘任期内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享受与当地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相关津贴补贴由各地根据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和中央补助水平综合确定,高出中央补助部分由县区政府承担。各地政府要强化主体责任,落实中央工资性补助资金以外所需的经费投入,确保特岗教师工资按月足额发放。特岗教师服务期内计算工龄、教龄,服务期满不再实行试用期。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自服务期满起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陕西省要求,各地要按照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继续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9〕1号)和陕西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17〕11号)要求,对服务期满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经教育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程序,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直接办理聘用手续,确保全部入编入岗,留任并按要求入编入岗的特岗教师应在当地继续服务至少3年。对留任后参加学历学位提升的,各地应予以支持。严禁借用或安排特岗教师到其他单位非教育教学岗位。

陕西省要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会议精神,夯实主体责任,建立特岗教师待遇落实“年年清”机制,将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教育投入重点予以优先保障,调整优化财政教育支出结构,健全和加强教师工资待遇长效保障机制,将保障教师工资待遇作为“三保”的重要内容;要认真落实《陕西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夯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建立特岗教师工资待遇落实长效机制的通知》精神和要求,不断提升教师的政治地位、社会地位、职业地位,吸引和稳定优秀人才从教。

陕西省2021年农村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实施工作各市教育局(特岗办)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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