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届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全体毕业生:
按照我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安排,经过5月19日各组初评,按2:3:3:2的比例,后20%的学生按照指导教师要求重新录制视频进行上传,中期答辩形式为现场答辩进入复评的学生,统一按照视频录制要求参加复评,于5月24日前将复评视频链接地址发至指导教师处。
5月24日,各学院任课教师及班主任向各自所在学院汇总复评名单及链接,行政人员根据所属教学单位,向各学院教研室汇总。外语部、体育部以部门为单位向会计学院汇总复评名单及链接,理学部、思政部以部门为单位向经贸学院汇总复评名单及链接。三个学院汇总审核后交至就业实训处。中期答辩复评由就业实训处统一组织,复答辩未通过者延期毕业设计(论文)最终答辩直至取消答辩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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